文章摘要
苏宁.康有为“元气”论的美学内涵[J].2006,(6):
康有为“元气”论的美学内涵
  
DOI:
中文关键词: 康有为  “元气”论  大同社会  审美内涵
英文关键词: 
基金项目:
作者单位
苏宁 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 
摘要点击次数: 1105
全文下载次数: 2083
中文摘要:
      康有为从建立在“大同”社会理想上的独特的文化体系和思维方法出发,发展出以“元”为核心范畴的审美意识。“元”是本体:“其道以元为体,以阴阳为用”,起于天地,现于神明,又和于人的内在精神,成为具有审美必然性的浩然元气。从认识论看,“元”具有神圣性,人格性。有“元”而后有“心”,“元气”即“知气”。“元”的审美范畴是人格化的,对“元”的体认通过生命的感悟,天道、地道、人道统一,形成三位一体的审美境界,天人一体,四海一家。在“元气”论基础上建立的“大同”理想,与康德“道德理想社会”相通,从而使美从“元”的本体性走向了人间性,使美的本质安放在了人间世界的立意上。可以说康有为的哲学思想是审美化社会理想的哲学表述,这正是康有为哲学现代性启蒙思想的体现。
英文摘要:
      
查看全文   查看/发表评论  下载PDF阅读器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