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涛.论实现社会正义的条件[J].2012,(5):1-5 |
论实现社会正义的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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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I: |
中文关键词: 社会正义 社会合作 正义原则 政府责任 民主法治 |
英文关键词: |
基金项目: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《“裸官”的监管研究》(编号:12XZZ008)阶段性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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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 |
国家与社会的适当分离是社会正义得以可能的前提,实现社会正义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:其一,存在着对社会合作基本价值的一般共识,这是维系社会正义的民意基础;其二,规范性正义原则指导社会正义的实践;其三,政府承担实施社会正义的相关责任;其四,健全的民主法治为实现社会正义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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