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摘要
王桢.向死而生:我国附属刑法的立法批判与体系重构[J].2019,(1):120-133
向死而生:我国附属刑法的立法批判与体系重构
  
DOI:
中文关键词: 刑事立法  附属刑法  宣示立法  模式选择
英文关键词: 
基金项目:本文受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基金(编号:CLS-D16065);重庆市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(编号:CYB18143);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(编号:2018XZXS-020)资助。
作者单位
王桢 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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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
      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属刑法即将走过40年的立法历程,随着社会生活的更新变化,在预防和规制犯罪方面的作用越发重要。然而,当前“构成犯罪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这种单一的犯罪宣示性立法模式,使附属刑法本应具有的犯罪创制、法典修补、条文指引等实质机能烛尽光穷。究其原因,源于对历史之殇的矫枉过正和对法典范式的过度信赖,使附属刑法丧失了独立的体系地位,成为刑法典的陪衬。但是,刑法典自身的迟钝性与滞后性,注定了其无法回应特殊领域法益保护的“供给需求”,因而在规制这些犯罪时力不能及。所以,必须重新赋予附属刑法实质机能,确立其独立地位,废除单一犯罪宣示性模式,重新构建以指引性为核心、修补性为主体、创制性为补充的多元化模式,使其与刑法典共同肃清危害社会发展的犯罪荆棘。
英文摘要: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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